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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二: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宁村村嘉宁家园二层五年租赁权
距开始 -- -- -- -- (2025-12-17 10:00:00开始)
起始价 95155.00
成交后,需向农交云平台另付0.9%-0.5%的软件服务费 查看详情>>
项目位置: 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宁村村嘉宁家园二层
项目编号: LW20241231171
保证金: 90000.00元
加价幅度: 1000.00元
保留价:
交易单位: 约489.48㎡
延时周期: 5分钟/次
报名交保证金
报名截止时间:2025-12-16 16:00:00
竞价截止时间:2025-12-18 10:00:00
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
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 0577-86589971
单位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555号龙湾农商银行总行一楼东侧门
第一步
阅读公告
第二步
实地看样
第三步
交保证金
第四步
参与报价
第五步
成交确认
第六步
资金结算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竞价公告
竞价须知
标的物介绍
受让方资格条件
竞价记录
标的二: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宁村村嘉宁家园二层五年租赁权竞价公告

定于2025年12月17日上午10时至2025年12月18日上午10时(延时的除外),在农交云数字平台(网址http://www.nongjy.cn),对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宁村村嘉宁家园一层及二层五年租赁权进行增价式公开竞价,具体竞价事宜详见《竞价协议》及《租赁合同》(样本)等相关文件

一、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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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条件:

有意者,个人凭本人身份证,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前往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实名备案,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于农交云数字平台完成注册及提交报名。被列入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名单(以本公示期内“中国文书裁判网”查询结果为准)的人员不得报名。成交者,竞价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相应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未成交者,竞价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若只有一家竞租人报名参与竞价的,可按首年租金起始价成交。

三、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账户名称: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专用账户,账号:201000355725637000001,开户行: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竞价保证金不得代缴,汇入时请备注:嘉宁家园租赁项目(标的编号)

租赁履约保证金2万元/标的。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咨询、看样及报名时间:即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1216日下午4时止(工作时间)

实名备案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555号龙湾农商银行总行一楼东侧门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86589971  15657789265

监督电话:0577-86589001

如需申请银行贷款,详可咨询龙湾农商银行贷款电话:邱经理 15858583939

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宁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9日

25.12.9竞价文件(嘉宁家园).docx

为了规范竞价行为,维护竞价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委托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遵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并结合标的物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须知。

 一、竞价人在公告规定的登记期间,有权了解相关标的物具体情况,有权查看相关标的物的资料。敬请各位竞价人认真咨询,自行了解一切资料及相关动态信息,并仔细阅读本次竞价会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本须知,竞价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竞价人对标的物情况和《竞价须知》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一旦进入竞价会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该标的物情况,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了解等理由提出异议或反悔。

本次竞采用“上不封顶,下保底价”的增价竞价方式,页面将显示价,竞价人根据操作提示应价,每档加价幅度以操作页面规定为准。成交方式:无人再次加价且竞价时间倒计时结束,则应价最高者成交。在竞中,竞价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价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价人可按租金起始价成交。

三、本次竞价设置延时5分钟结束,即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若有人出价,在出价的基础上往后再延迟5分钟结束竞价,直至无人再次出价,倒计时结束,价高者得。

竞价人参加竞价,须上传身份信息并向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交纳竞价保证金

五、若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价,代理人必须上传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享有和其他竞价人同等权利和义务。经组织方认可的竞价代理人在竞价过程中被视为竞价人本人,竞价代理人组织方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都由竞价委托本人承担。

六、参加本次竞价会的竞价人代理人)资格由组织方负责确定及审核,如发现竞价人代理人)有涉嫌串标行为的,则组织方有权撤销其竞价资格(拒绝其报名)。

七、组织方已将知道的标的物瑕疵向竞价人说明,但委托人组织方声明:对本次标的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组织方通过清单、展示、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对于标的物状况之描述仅供竞价人参考,并不代表组织方的任何承诺,即组织方对标的物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价人已亲自审看展示或预展的标的物,并凭借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及价值等进行了准确判断,对其瑕疵已有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

、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身份信息前往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对于竞得人拖延签署及拒绝签署的情况或竞得人签署以上合同后,在确定的期限内支付规定价款费用的,都视为竞得人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竞价保证金优先用于赔偿组织方的(预期)收入及其它费用损失

九、竞得人前往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相关成交文书时,组织方有权审查其身份信息及携带相关凭证,对于竞得人身份信息提供有误或涉嫌违法串标行为等情况的,则组织方有权要求补充齐全或撤销其竞价成交资格,所交竞价保证金优先用于赔偿组织方的(预期)收入及其它费用损失。

十、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及平台软件服务费。除农交云平台软件服务费外,其余剩余应交款采用线下支付尾款的方式,交纳至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号

竞价人参加竞价,必须遵守竞价秩序和竞价程序,不得妨碍组织方的正常工作,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更不准进行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价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委托人在竞价开始前可以撤回标的。委托人回标的的,委托人以及组织方不向竞价人承担任何责任及任何费用。

本《竞价须知》与《竞价协议》是《竞价成交确认书》附件,与《竞价成交确认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竞价人阅读本竞价须知并报名成功后,即表明知晓本须知的真实意思,并表示愿意接受和遵守本须知。

                                       

竞价主持人: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5129

注意事项告知书 

一、出租人: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宁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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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价活动的相关规定

1、本次竞价标的相关信息由委托人提供,仅供竞价人参考。竞价人在竞价前应仔细勘探标的状况,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确认标的房产及土地性质、产业政策、行业进驻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时间及风险等一切信息,竞价标的规划用途等以不动产权中心及其他职能部门的规定为准。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得人自负。竞价主持人对标的外观、质量、结构、装修等不作担保,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价主持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交易涉及的一切费用。竞得人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无产权证明等原因)拒绝支付成交款、交易服务费等费用或拒绝接收出租人交付的标的。

2、竞价人在签订本注意事项告知书前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的面积、位置、现状、瑕疵、以及配套设施等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租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拟承租建筑物状况的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均不被竞价主持人及出租人接受。有关标的的用途等其他相关情况,敬请竞价人自行向主管部门了解核实,一旦出价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标的状况及价格的认可。

3、被列入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名单(以本公示期内“中国文书裁判网”查询结果为准)的人员不得报名。若失信人员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存款方式缴纳的,查处后将没收不予退还,产生的相关责任及后果自行承担,与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无涉。

四、成交事项:

1、竞租人竞价成交后,即为竞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前往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向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专用账户一次性支付年租金、租赁履约保证交易服务费竞价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相应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及租金(不足部分由竞得人补齐)

交易服务费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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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农交云数字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

软件服务费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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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租期起止时间以租赁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标的物由出租人按移交时的现场现状移交给竞得人。

五、租赁相关事项说明:

1、租赁期间,牵涉到的水、电、通讯和相关部门管理费用等一切经营费用以及租赁使用期间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费用,租赁税等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并自行结算(含出租人因租赁关系需向税务等有关部门缴纳的一切税费)

2、承租人在装修、经营期间的生产安全、人身财产安全、消防安全、防盗防事故等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人自负,同时承租人必须严格爱护公共设施,不得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任何污染

3、承租人不得在配套附属用房内私自乱拉电线,存放任何易燃、易爆违禁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负责。

4、承租人应合法使用租赁物,不得利用该租赁物进行违法经营或者从事违法活动或改变使用用途;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如有违法行为,由其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5、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出租场地内承租人所有的可移动的装修装饰物可由承租人拆回;出租场地内承租人所有的但无法拆除的装饰装修物及地上附属物(构筑物),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6标的物无不动产权证,因此,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及相关证照的风险及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租赁期内,若遇政府征用或政府因有关政策要求不允许承租人继续经营的,承租人需无条件在期限内配合腾空,所需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搬离后由出租人无息退还未到期租金。

六、其他事项说明:

1如遇特殊情况,竞价主持人对竞价会资料进行修正,如有修正或有其他未尽事宜,将在竞价会开始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公开告知全体参会竞价人

2、本次竞价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仅供参考,若因拷贝或摄影造成资料与标的物现状有误差的,具体以标的物现状及有效文(证)件为准。

3、委托人有权在竞价开始前撤回竞价标的。若因委托人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或客观必要的原因,竞价主持人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竞价会,由此对竞价人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负,竞价人不得向委托人及竞价主持人追索竞价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4、租赁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交付使用、租金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事项等参照租赁合同》(样本)。该合同竞得人出租人自行签订,竞价主持人竞得人与出租人出现的以上协议的纠纷概不干涉,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9日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租。

状态 竞价号 价格(元)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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